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商务中心消防整改及验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商务中心消防整改及验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编号:HNZT-2025-11306)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商务中心消防整改及验收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取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商务中心(长沙市车站路030号第17栋)消防设施改造及验收提供服务。项目总预算27.20万元(含税)。项目预算包含供应商完成项下服务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完成长沙市分公司新唯柯职工商务中心消防设施改造及验收服务并取得消防验收备案许可证,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消防改造及图纸设计,图审,报建,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二次消防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备案许可证。
6.1供应商具有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6.2供应商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供应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4供应商应具备开具合格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或自行承诺。
6.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6.6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长沙市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或综合办公室。
本次通过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进行项目报名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6月24日11时00分至2025年6月27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进行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7.2潜在供应商登录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在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每套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通过银行转账(账号见第9联系方式)缴纳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7.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登录进入平台,点击“我要报名”,选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操作,以子账号转账方式购买文件,上传银行转账凭证,购买截止时间已过,供应商将不能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将无法正常应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统一开具湖南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递交,递交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电梯旁1楼F101开评标会议室。